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张家港乐余老年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已解除医保定点资格。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医保待医〔2023〕6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起,解除与张家港乐余老年专科医院有限公司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长护费用长护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日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张家港乐余老年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已解除医保定点资格。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医保待医〔2023〕6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起,解除与张家港乐余老年专科医院有限公司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长护费用长护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