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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4年8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4-08-01 09:15:31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

2.做好2024年暑期市内教师调配和2021年新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定岗分配工作;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4.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拟开学学校投用准备并完成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

5.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6.召开2025届高三教学工作会议。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协调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完成新学年开学工作报告;

2.共同做好庆祝第40个教师节相关活动的准备工作;

3.组织完成相关科室(部门)开展本学年项目化评比活动认定工作;

4.组织年度优秀老师、先进集体等相关内容汇编,结集成册;

5.协助做好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及办公室调整工作;

6.配合基教科做好困难学生协调入学的各项工作及开学初各类材料的发放;

7.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通讯录的编印工作;

8.遴选、报送第二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微课;

9.做好三季度“阳光惠民”扶贫走访工作;

10.继续做好《2023-2024张家港教育年度报告》的汇编工作;

11.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做好2024年暑期干部调配发文、谈话、送达等工作;

2.做好2024年暑期干部调配介绍信开具相关工作;

3.完成2021年新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定岗分配工作;

4.完成2024年暑期市内教师调配工作;

5.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暑期调配人员聘用工作;

6.完成2024年新招录教师工龄认定工作;

7.完成2024年新招录教师公示、录用及聘用工作;

8.完成2024年交流教师的人员信息汇总工作;

9.做好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10.制定并发布《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及《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复评考核细则》;

11.配合做好教师节六个“十佳”评选、庆祝活动前期准备的相关工作;

12.做好2024年“行之说”教师讲坛汇报演出工作;

13.组织2024年暑期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14.完成8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

2.做好2024年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入围供应商”公开招标组织工作;

3.继续做好2024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项目开工建设工作;

4.做好秋季新启用学校准备工作;

5.开展教育系统住房团购活动;

6.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

7.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8.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4年设备和维修项目施工督查工作;

9.继续做好职教整合后勤协调工作;

10.制定下一学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会计学会教育学组会员开展内部审计交流会;

11.做好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2.做好三季度GDP基础指标“教育工资增速”的测算工作;

13.持续推进教育部门数币推广落实相关工作;

14.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3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15.继续做好市外国语学校资产处置后续工作;

16.继续做好2023年度项目的绩效自评复核工作;

17.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通知工作;

18.继续做好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学校)房产信息收集工作;

19.做好第三季度学校代码库维护工作;

20.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办理和续贷远程受理工作;准备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考核部分材料;拟定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初稿;督促各普高、幼儿园做好新学期特殊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保教费的相关工作;做好开学前学生资助宣传。


基础教育科

1.配合做好2024-2025学年开学工作会议暨暑期校园长培训活动;

2.召开2025届高三教学工作会议;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4.做好城区学校插班生入学(园)协调工作;完成省教育厅阳光招生平台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5.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安置工作;审核相关幼儿园的省优、市优申报材料;换发公办幼儿园登记注册证;

6.做好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7.召开全市“爱满港城”动员会;

8.组队参加2024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和苏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足球比赛(小学组);

9.组织学校参加第七届“我眼中的健康城市”青少年绘画比赛活动;

10.做好2024年高中入学新生体检结核菌素PPD筛查工作;

11.组织做好2023年新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做好我市中小学暑期境外研学活动总结工作;

12.做好“AI星球奇遇记”2024年全国巡展行动(张家港站)。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持续做好开放大学、中专校、二职中搬迁工作,确保开学前主要教学设施设备基本到位;

2.召开全市职业学校新学年开学工作会议;

3.做好职业学校相关项目评优评先工作;

4.做好职业学校高质量考核反馈工作,督促学校做好改进工作;

5.指导职业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6.做好全国中职管理信息系统2024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填报工作;

7.做好暑期职业学校教师入企业实践考核及总结工作;

8.检查和指导学校规范做好下学年教材征订工作;

9.协同做好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申报工作;

10.配合做好庆祝第40个教师节相关工作;

11.组织做好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12.做好2023年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申请发放相关工作;

13.持续做好暑期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常态化检查。


安全保卫科

1.持续开展防暑降温、反诈防骗和预防学生溺水警示教育工作;

2.会相关部门对新建学校的智慧安防建设工程进行开学前验收;

3.会相关部门对校园保安进行违法犯罪和精神病情况审查;

4.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中层干部业务能力比武工作;

5.会同发财科开展校园智能烟感报警装置招标工作;

6.指导新中专校做好学生“定制大巴”安全管理工作;

7.制定完善新学年校园安全工作检查计划。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拟定秋季开学工作督查方案,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预备会;

2.组织开展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和备案相关工作;

3.继续组织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第三期培训;

4.研制责任督学和责任区调整的相关文件,制作更换督学证和公示牌;

5.制定下半年度“问需式”督导工作方案;

6.制定下半年度中小学校减负重点工作;

7.落实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调整、充实相关工作;

8.组织开展新聘校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9.报送8月份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情况报表;

10.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上报工作;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台账。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教育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2.做好2024年度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3.做好在职党员《入党志愿书》集中核查补办工作;

4.做好新入职、调动党员教师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做好教育集团党组织批复建立工作;

6.做好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和整改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工作;

8.建立教育系统新提拔干部廉政档案;

9.做好“三清三廉”廉洁校园建设情况微信宣传推送工作;

10.做好个别违纪违规教师处分工作;

11.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普通类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填报督促提醒工作(8月5日);

2.做好普通类专科批次补录志愿填报工作(8月8日);

3.上报2024年招生情况汇总表(8月9日);

4.整理自学考试增考成绩(8月15日);

5.做好教师资格笔试考务准备工作(8月20日-31日);

6.做好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准备工作(8月26日-31日);

7.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上报准备工作(8月27日);

8.上报中招录取情况统计表(8月30日);

9.做好苏州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考务准备工作(8月下旬)。


教师发展中心

1.制订新学年新学期工作计划;

2.做好高三期初测试相关命题工作;

3.做好2024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竞赛考务及阅卷工作;

4.组织2024年江苏省规划课题网上申报;

5.组织2024年苏州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6.组织高中教师暑期培训(高三,8月1-2日;高一高二,8月26日);

7.组织2024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8月5-9日);

8.组织参加苏州市、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9.配合组织暑期校园长备课班、法治教师全员培训(时间待定)。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学生参加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总决赛;

2.继续做好学校设备采购工作;

3.督促供应商做好床上用品和校服供货准备工作;

4.做好校园长开学工作会议和培训活动的拍摄宣传工作;

5.做好教育城域网的运维保障工作;

6.指导新建、改扩建学校的网络城域网接入、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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